1.应安装牢固,不得倾斜;
2.在轻质墙上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,应采取加固措施;
3.落地安装时,其底边宜高出地(楼)面100mm~200mm;
4.设备在电气竖井内安装时,应采用下出口进线方式;
5.设备接地应牢固,并应设置明显标识。
其他规定:
0 1
现场安装说明:
应急照明控制器或集中电源的蓄电池(组),需进行现场安装时,应核对蓄电池(组)的规格、型号、容量,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,蓄电池(组)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。
0 2
应急照明控制器、集中电源要求:
1.应急照明控制器主电源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,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,严禁使用电源插头;
2.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。
3.集中电源的前部和后部应适当留出更换蓄电池(组)的作业空间。
0 3
三者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引入设备的电缆或导线,配线应整齐,不宜交叉,并应固定牢靠;
2.线缆芯线的端部,均应标明编号,并与图纸一致,字迹应清晰且不易褪色;
3.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,接线不得超过2根;
4.线缆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;
5.导线应绑扎成束;
6.线缆穿管、槽盒后,应将管口、槽口封堵。